[拼音]:tilu bianzhifa
[外文]:method of bibliographic description
分析和选择文献外部特征、编写文献题录时应遵循的规则和方法。编制题录的目的,主要是编辑目录类情报刊物,用作文献检索工具;或作为计算机检索的一种“文献前处理”工序。题录要记载反映文献外部特征的项目,包括题名和责任者项,版本项,文献特殊细节项,出版发行项,载体形态项,丛编项,附注项,文献标准编号及有关记载项等。这些项目也称著录项目。每一著录项目的著录内容如下:题 名和责任者项包括 正题名、并列题名、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文献类型及文种标识,责任者 (如作者、编者、专利所有者与发明者,译者及校对者等) 。版本项包括版次,其他版本形式,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者(如修订者、审定者、编辑者等)。文献特殊细节项主要仅用于著录连续出版物的起讫年卷期,图的比例尺寸和投影法等。出版发行项包括出版地或发行地,出版者或发行者,出版日期或发行日期,印刷地,印制者,印制日期等。载体形态项描述文献载体的形态特征,包括页码、开本、尺寸,以及独立于文献载体的附件。丛编项,指文献丛编及其有关事项包括正丛编名、并列丛编名、副丛编名及说明丛编名文字,丛编责任者,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丛编编号,附属丛编等。附注项是对著录正文进行补充和说明。文献标准编号及有关记载项包括国际文献标准编号,中国文献标准编号,装订,价格等。
在中国,关于题录的编制,已在《检索期刊编辑总则》( GB3468-83 )、《文献著录总则》(GB3792.1-83)、《检索期刊条目著录规则》 (GB3793-83)等国家标准中作了详细的规定。国际上,关于题录的编制也有相应的标准,如《国际标准书目著录(总则)》等。在编制题录前,应阅读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为使文献检索体系科学、适用,达到文献资源共享的目的,编制题录时要做到 4个统一:
(1)著录项目统一,即根据国家标准确定各种文献的统一的著录项目。对国家书目和全国联合目录,必须包括上述的全部著录项目;其他类型目录的著录详简程度可根据所要达到的目的加以选择,一般应尽可能齐全。
(2)著录顺序统一,即上述著录项目可以有部分省略,但其顺序不容颠倒。
(3)著录符号统一,即每一著录项目的标识符及著录内容识别符号应一致。
(4)著录格式统一,即题录的印刷格式和计算机的输出格式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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