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alishiduode
[外文]:Aristoteles (公元前384~前322)
古希腊思想家。生于马其顿的斯塔吉罗斯,其父是马其顿国王的御医。公元前 367年移居雅典,进入柏拉图开设的阿加德米学园学习达20年。公元前 343年任马其顿王子亚历山大的教师。公元前 335年回雅典创办吕克昂学园,致力于教学与著述。公元前 323年亚历山大去世,雅典爆发反马其顿运动。他避难于雅典以北的哈尔基斯。亚里士多德的研究范围极为广泛,涉及多种学科领域。政治方面的代表作为《政治学》。据传还和学生一起写过 158篇关于希腊各城邦政治制度的论著,但大部分已佚,仅于1880年发现《雅典政制》一篇。
亚里士多德极为推崇政治学,认为它是“一切学术中最重要的学术”,主要研究人群的善,而伦理学则研究个人的善。《政治学》一书区分了政治学与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创立了西方传统政治学体系。与柏拉图侧重演绎的方法不同,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研究中,注重收集、整理大量实际材料,分析、比较各种政治制度的利弊得失,并从中归纳出政治理论,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
亚里士多德从人性出发探讨国家的起源和目的,他的基本命题即“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他认为,自然不造无用之物,自然赋予每一事物以一定的目的。自然赋予人类的目的是让人们过有道德的优良生活。只有当人们各以其本分参加一个政治团体(城邦)时,才能实现这一目的。任何事物的自然本性都有一个发展过程。人类最初由于男女、主奴两种关系而结合为家庭,继而由若干家庭联合组成村坊。最后,由若干村坊组合为城邦。这时,社会就进化到高级而完备的境界,人类的本性也得以充分显现。城邦是自然的产物,是至高而广涵的一种社会团体,它追求的是最高最广的善业。亚里士多德认为国家(城邦)高于个人,先于个人。公民是构成城邦的基本要素,是城邦的质料,是有权参加议事和审判职能的人,即享有政治权利的人。
亚里士多德把政体看作城邦的形式,政体的异同决定城邦的异同。政体是指一个城邦中政治权力的分配制度。政体按照其宗旨以及掌握最高统治权的人数,分为2大类6种。凡照顾到公共利益的各种政体均属正宗政体,只照顾统治者利益的政体属正宗政体的变态。在正宗政体中,一人执掌最高治权的称君主政体,少数人执掌最高治权的称贵族政体,多数人执掌最高治权的称共和政体。变态政体,则相应为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凡富人掌权,即使是多数人,也称寡头政体;凡穷人掌权,即使是少数人,也称平民政体。政体发生变革的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对“正义”、“平等”的认识分歧。寡头们以其财产优势,将政治权利的不平等分配视为正义,平民们则以其自由身份,将政治权利的平等分配视为正义。当某方的要求不能满足时,便可能引起变革。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即平等。平等分两类:“数量相等”(平均的正义),即对人都一样看待,人都是平等的,人的所得在数目和容量上都应相等;“比值相等”(分配的正义),即承认人们之间在功绩和价值方面存在差异,并据此按比例分配与之相称的财富、官职、荣誉。根据情况不同,在某些方面以数量平等,而另一些方面则以比值平等为原则。
在论述何种政体为最优时,亚里士多德的指导思想不同于柏拉图,他认为不仅应研究理想的最优良(模范)政体,也须研究可能实现的政体,并设计出最适合于一般城邦而又易于实行的政体。他认为变态政体都是不良的政体。君主政体和贵族政体只在特定的社会中是理想政体。最适合于一般城邦且易于实行的政体是共和政体,其中又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共和政体最为稳定。因为中产阶级既不像穷人那样希图他人的财物,也不像富人那样引起穷人的觊觎;既不对别人搞阴谋,也不会自相残害;他们是“中庸”的化身,最适合于充当富人和穷人的仲裁者,易于免除党争,减少内讧。
亚里士多德反对柏拉图取消私有财产和家庭的主张,认为它违背城邦的性质和人的本性,他主张财产私有,但又须避免大富极贫。他反对柏拉图的“哲学王”理论,主张公民轮番执政,但工匠、商贩和农民应排除在公民之外,他还主张实行法治,认为法律是“最优良的统治者”,全然没有感情,不会偏私。
亚里士多德作为西方政治学的开创者,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他所提供的归纳、比较研究的方法,以及一系列政治观点,对后人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 参考书目
- 朱庭光主编:《外国历史名人传(古代部分·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重庆出版社,北京、重庆,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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