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6月26日下午,政治考核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要求、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军检通知单”;6月27日开始,考生按照军检通知单中明确的时间和地点,持高考准考证、身份z、军检通知单参加军检;6月30日下午,考生可查询军检最终结论。
军检工作由卫戍区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在解放军总医院第六医学中心(海淀区阜成路6号)进行。军检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检测。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一般不再进行后续军检项目。体格检查(含心理检测)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办法》(军后卫〔2016〕305号文件)执行。
军检现场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市高招办、卫戍区招生工作办公室、承检医疗机构各1名负责人组成。考生对军检各项目结论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军检结论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其中合格区分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等。军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体质测试成绩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为准。学考合格考体育与健康学科免考考生、京外就读考生、无学考合格考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的往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高中阶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或体质健康成绩证明,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于面试军检时上交卫戍区,由卫戍区、市高招办共同认定。
军队院校招生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普通类A段录取。市高招办从政治考核、军检合格和体质测试达到及格的考生中,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专业组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达到该志愿提档线的同分考生同时投档。各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增加分数或者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市高招办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数量仍然不足时,将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开征集报考志愿,征集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军队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生预录取工作,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预录取工作的,经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市高招办可以在投档范围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寄发给考生。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牛伟坤
编辑 王琼
流程编辑 刘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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