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发表过有关这个话题的文章,阐述的不进详细,今天我重新把这个问题整理一下,详细的和驾驶员朋友们分享一下。
下载并打开交管12123,点击更多,下滑至“学习教育业务”板块,点击“学法减分”,进入后需要人脸检测驾驶证本人的正脸,检测通过后进入“学法减分”申请界面,勾选“网上学习考试”,点击“申请”,阅读“业务须知”,不符合条件的无法通过审核,点击“阅读并同意”,回到申请页面点击“提交”就完成申请了。
2、再次打开学法减分,如果下方出现“前往学习”就是申请成功了,点击“前往学习”,仔细阅读“学习须知”,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我们需要在“三天内累计学习达30分钟以上”并且“在学习过程中系统会随机抓拍进行人脸对比,对比不通过的本次学习无效”,点击“阅读并同意”后,就可以看到有两种学习方式“视频学习”和“文档学习”,选择自己需要的学习方式并开始学习,不知道什么原因我的这个软件只能打开视频学习,在三日内学满30分钟后就可以参加考试了。注意必须在学习完成后7日内完成考试,否则已经学习的时长作废,需重新学习并参加考试。
3提醒大家,每次考试通过后可以减免1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以上就是通过12123完成学法减分的 *** 作流程,你学会了吗?
还有就是有以下情况的不能参加学法减分。
.a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b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c.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d.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e.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f.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g.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另外,机动车驾驶人当前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满6分,或存在未完成学习、考试申请信息的,不能再申请“学法减分”。
特别提醒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驾驶证清分日期前完成“学法减分”。机动车驾驶人在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变更备案信息,以确保相关提醒告知能够及时、准确送达。请在光线良好、安静的环境中参加学习、考试,不要遮挡面部,不要在车内学习,或从事与学习、考试无关的事情,或有其他不雅行为。
这回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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