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4年高考协议书(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2021年的最后一天,发布了让全省2021级高一新生心心念念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从合同的角度来讲,《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是高校对现在高一学生发出的合同要约邀请,即学生现在按高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的选科要求来准备,三年后的高考,就可以报考这个专业。我们以合同协议的形式展示给大家。(非标准格式,仅为加深对这份文件的理解)。
合同编号: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
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协议书
甲方:(2024年高考招生的高校)
乙方:(山东省2021级高一新生)
丙方: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为配合山东省2021级高一新生(乙方)选考科目组合的选定,以更好地服务于该届学生的选课走班和2024年高考志愿的填报工作,甲方根据国家和相关省市关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编制了“2024年招生专业(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报送至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丙方);丙方汇总形成“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并在丙方官网(网址:www.sdzk.cn)上向全省考生公布。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本协议。
一、基本信息
1.甲方高校的《2024年拟招生专业(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以表格形式呈现,乙方可在丙方官网首页查询。
具体形式格式如下:
2.选考科目范围:高校选择1门科目的专业,则考生必须选考该科方可报考;高校选择2科或3科的专业,考生必须同时选考相应规定的2科或3科方可报考;高校指定“无科目要求要求”,考生任意选择3科都可报考。
3.本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2月31日至2024年高考录取全部结束时。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高校有权利根据自己的需要在物、化、生、政、史、地6门学科中指定1门、2门、3门或“无科目要求”做为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但必须以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规定的最低要求为基础,可以在“再选范围内”增加科目条件,不得减少“必选”科目条件。
2.甲方高校有权利根据生源质量和专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山东省招生或者增删部分专业。具体情况应以招生2024年编制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为准。
3. 甲方承诺现在确定和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协议期内保持稳定,保证不更改科目要求。
4.甲方按实验班或专业大类进行招生时,其内部包含的所有专业的选科要求必须一致。
5. 乙方的选考科目组合满足了甲方某个专业的选科要求,就在学科资格上获得“2024年高考录取时报考和参与录取该专业”的权利。
6.乙方有义务现在认真查看丙方所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审慎决择,以保证所选学科组合覆盖目标专业的学科要求;有义务在报考志愿时认真查看甲方的“招生章程”和丙方的“填报志愿指南”,科学填报。
7.丙方应在 “2024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 编制发行和高考志愿录取时,严格督导检查甲方2024年高考招生专业的选科要求与2021年公布的一致性,切实维护考生选科的权益。
三方签字
2021 年12月31日
关于上述合同协议的解读:
一. 合同的有效期限
1、“2年早知道”的规定:对于高校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公布时间,国务院在《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中规定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山东省在《深化高等学校考试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8年3月公布)中则具体规定为“须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2年早知道”是保障广大考生在专业选科要求上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制度红线。作为2021年高一新生,有权在国家规定的时间里知道并且应该知道事关自己三年后高考相关事项,比如普通高校在本省招考时所有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从而为自己的高一学段未的选科做相应的准备。元旦前公布,时间刚刚好,为家长、学生和学校思考、选择和布局高中选科提供了充裕的时间。
2、延伸思考
山东省是全国第二批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从2017级学生开始。
省招生考试院于2018年5月公布了《2020年拟在山东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为2017级高中生在高二选课班前提供了选科的官方参考;又于2020年12月29日公布了《2021年拟在山东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尽管对2018级学生选科帮助不大,但也为高考填报志愿提前提供了参考。而为现在在校高三(2019级)、高二(2020级)学生提供服务的“2022、2023年拟在山东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却依然没有出现,是按照2020年的要求还是其他的,应该有个基本的通知安排。
二、“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的确定原则
1、首先要以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规定的最低要求为基准。规定的“必选”科目必须设置,不能减少,因为这是国家人才培养对基础学科的基本要求。(详见本栏文章《独家解读--选科指引3.0是国家对高校专业对应选考学科的底线要求》)然后才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色在“再选范围内”增加科目条件。事实上,大部分高校都是按国家的基本要求来设置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的,毕竟多设一科的要求就会失去大量的生源;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我们将在下一篇文章中介绍,敬请关注。
2、保持专业(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三年内的稳定性。这是整个协议的核心内容,这是必须遵循的合同诚信原则,是维护政策严肃性的保证。减少科目,会大量增加符合条件的考生,也就是增大原资格考生群体的竞争压力,减少了录取机会;增加科目,固然会缩小竞争群体人数,但会把大量原来有资格的考生排除在外,这两种情况都损害了考生的利益。另一方面,尽管山东省高考制度规定,学生一直到高考正式报名前,有多次机会更改自己的选科科目,但学科学习是一个系统复杂的过程,朝令夕改的成本很高,时间的损失、精力的损耗是无法弥补的,允许学生更改选科就是一个空头支票,实际意义不大。
3、大类招生的要求。现在许多高校将部分专业按实验班或专业大类进行打包招生,那么其内部包含的所有专业的选科要求必须一致;如果出现专业不一致的,只能按最严的要求来处理,不允许以大类招生来投机取巧的,以体现《指引》的严肃性、权威性。比如《指引》中规定经济学类中的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商务经济学、能源经济、劳动经济学这6个专业可以“不限科目”招生,而经济统计学、经济工程、数字经济这3个专业“必选物理”。那么高校以经济学类进行大类招生时,若其中有经济统计学这个专业,那整个经济类中不管设置了什么专业,都要要求“必需有物理,方可报考”。如重庆邮电大学的经济类包含了“经济学和经济工程”两个专业,其选科要求就是“物理、化学均需选”,“经济学”就跟着“经济工程”“躺q”沾光。从另一方面说,如果某个高校经济学类的要求是“不限科目”,那其中肯定没有经济统计学、经济工程、数字经济这3个专业。
4、关于参与招生专业的增减和招生学校的去留问题。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布《说明》的第三条中指出“并非所有的编报专业在招生当年都会安排招生计划”。即可能有,也可能没有。
其一减少的情况。本次共2151所高校(其中本科1194所)参与公布“专业选科要求”,这些高校会根据自身专业的发展情况和招生质量、完成度等因素,决定2014年高考是否在山东省招生;若招生都投入哪些专业计划(具体情况应以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为准)。省招院2014年会发行“填报志愿指南”,汇总编制2014年的招生高校和专业;教育部每年也会公布“高校专业的撤销和增加名单”(2022年公布的“高校撤销专业(2021)”共804个,涉及260所高校的216种专业,如中南大学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就位于撤销序列),为大家提供相关信息。
学校减少方面,通过省招院发布的《2021年拟在山东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和当年高考数据对比可以看出,参与公布的本科高校是1064所,其中有37所高校最后没有在鲁招生。参与公布且招生的1000多所本科大学,每年都很稳定,变化不大。
其二增加的情况。2021年高考有72所高校未参与公布“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却在鲁招生;同时许多高校每年会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增设若干热门专业,2022年教育部公布的“高校新增专业(2021)”共1719个,涉及733所高校的422种专业,如北京大学的“人工智能”、中国人民大学的“数字经济”等专业。(详见本栏文章《独家专业统计---再谈2021年高校新增、撤销本科专业》)
这些新增加的专业和新增高校所设的专业,它们的选考科目要求应该怎样处理呢?
对2024年高考的学生而言,这些专业没有在《协议》中出现,也就是没有提前预约,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提出自己的专业要求;2021级学生就可以认为你没有特殊要求,只要按照《指引》规定的必考科目准备就可以了。若高校有自己的特别要求,可以在《2025年选考科目要求》中进行明确。
似乎有理,但没人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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