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岗实习是非基础教育学校安排在校生实习的一种方式,学生需完全履行其实习岗位的所有职责。《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顶岗实习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高职生、中专生、中职生、技校生,由于诸多原因,顶岗实习学生特别是未成年顶岗实习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比较容易发生刑事犯罪。自2019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办理了因顶岗实习引发的涉未成年人犯罪13件13人。
一、顶岗实习诱发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一是顶岗实习学生的身份转变不到位。从校门踏入厂门,很多顶岗实习学生身心准备不充分,难以适应高强度、重复性的流水线工作,易产生倦怠、消极心理,加之沟通与解决问题能力不足,易诱发事端。虎丘区检察院办理的13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故意伤害案为8件8人(其中顶岗实习学生为犯罪嫌疑人的3件3人、为被害人的5件5人)。如一起故意伤害案中,17岁的蒋某在公司实习时,因同为顶岗实习学生的被害人 *** 作速度慢,导致自己负责的扫码工作与被害人负责的装箱工作难以同步,影响流水线工作效率,二人为此发生口角。蒋某主动挑衅,下班后与被害人约架,持匕首将被害人捅伤。
二是企业将顶岗实习学生与其他员工混同管理引发矛盾。在前述13起案件中,由于顶岗实习学生与其他员工关系紧张导致大打出手的有3件3人。顶岗实习学生年龄偏小,心智不成熟,缺乏对行为后果的理性认识,容易因琐事产生逆反心理。如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16岁的被害人吴某经学校安排到苏州某企业顶岗实习,其无法适应成年员工安排的高强度、快速度的流水线封箱工作,遂与对方争执并辱骂对方,最后引发肢体冲突,致使自己被打受伤。
三是家校监护不力、管理粗放。大部分在苏州的顶岗实习学生都来自中西部外省地区,实习期间,监护人对他们疏于关心,不掌握其实习表现及思想动态。一旦遇到难题,实习学生缺乏监护人有效引导,不能独自妥善处理。同时,校方也存在带队老师数量不足、责任心不强、对学生关心不够等问题,有的学校1名带队老师要负责近百名顶岗实习学生。在上述13起案件中,有2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系女生,她们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意外产子。由于父母与老师疏于关心,她们在得知自己怀孕后,并未向家庭、学校求助,而是采用极端方式意图自行解决“难题”。16岁的胡某在顶岗实习前已经怀孕,进厂后她以体检不合格、身体不适等原因请假在厂区宿舍休息,带队老师未察觉其异常行为,未对其请假原因仔细核实。之后,胡某独自在宿舍厕所产子,将男婴扔至楼下致死亡,自己也涉嫌故意杀人罪。
二、如何有效保护顶岗实习学生权益
一是加强岗前法治培训。从虎丘区检察院办案情况看,很多企业的岗前培训流于形式,有的仅限于简单机器 *** 作、安全培训、内部管理介绍,忽视了对顶岗实习学生特别是未成年顶岗实习学生的法治教育、技能传授等实质性培训。生产过程中,有些企业未安排专门技术指导人员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指导、管理,顶岗实习学生与他人发生摩擦、口角后,企业也未能及时疏导解决,致使矛盾升级。因此,建议司法机关定期、提早为顶岗实习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提升他们的法治思维、底线意识,将“触法”行为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强负面情绪疏导。青春期学生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在学生顶岗实习前,建议学校及时与家庭沟通,做好家校衔接,形成家校合力。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家长、学校多角度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内心感受,疏导实习压力,帮助他们及时转变身份,走好迈进社会的第一步。用工企业也要有针对性地组建心理辅导团队,帮实习学生疏导负面情绪,也可依托企业文化建设,以“游学+研学”等方式,增强实习学生对企业的价值认同感,实现多赢共赢。
三是加强企业合规建设。有些企业使用顶岗实习学生存在不规范现象,如未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强制保险落实不到位;工作安排不合理,实习学生与其他员工混同管理,等等。就此,企业应加以改进,加大用工合规制度建设,遵守当地《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劳动合同条例》等规定,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未成年学生还应取得监护人签字同意;对实习学生与其他员工分别管理,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安排工种、劳动强度;保障同工同酬、实习保险等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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