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uilimian de xianghu zhuanhua
[外文]:mutual transformation of opposites
表征矛盾运动特点的哲学范畴,指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走向自己的反面,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
唯物辩证法产生以前的哲学中已有关于对立面相互转化思想的论述。中国古代哲学家老子提出了“有无相生”、物极必反等辩证法的见解。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看到了“冷的变热、热的变冷,湿的变干、干的变湿”等对立面相互转化的现象。但这些思想建立在直观基础上,还缺乏科学的论证,具有猜测的性质。G.W.F.黑格尔在客观唯心主义的基础上概括了当时的科学成就,进一步深刻地论述了对立面相互转化的思想。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批判地继承了哲学史的有关积极思想,概括了新的历史经验和科学成果,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对立面相互转化的原理。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一切事物的界限都是有条件的、可变的,任何事物或现象都能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这种相互转化之所以可能,就因为对立面之间存在着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决定了矛盾双方经过斗争,一方总是向自己的对立面而不是向别的东西转化。对立面的相互转化是矛盾斗争的结果。对立面相互转化的实现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无条件的转化,只是幻想中的转化,而不是具体的现实事物的转化。对立面相互转化的条件是具体的、多样的,诸如: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等等。
每一事物的矛盾都有自己的特殊性,并受到诸方面条件的制约,这就使对立面相互转化的具体形式具有多样性,如对立双方性质的转化、地位的转化、作用的转化等。上述诸种转化形式是彼此联系的,并常常呈现相互交错的情形。对立面的相互转化,同时也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经过转化,事物发生质变。从总的趋势来说,对立面的转化意味着事物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
否认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是形而上学的特征之一。而否认对立面转化的实现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则是唯心主义的表现。唯物辩证法要求人们在实践活动中,按照对立面的相互转化的原理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事物矛盾向着有利于人类的进步方向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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