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ongguo jindai baoxianye
[外文]:insurance industry in modern China
指中国从清代鸦片战争前后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保险业。
中国现代形式的保险业,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入侵中国以后出现的。第一家在中国开设的外国保险公司,是在鸦片战争前的1835年由英国人在广州设立的裕仁洋面保安行。以后,广州、上海等通商口岸又陆续出现了一批外国保险公司。这些公司主要经营为商品流通服务的海上保险,19世纪60年代以后,又扩大到火险。中日甲午战争后,随着对中国的资本输出,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的保险公司相继来华设立公司或代理机构。至1936年,已有15个国家的160多家保险公司在中国登记营业。
中国自己经营的保险公司,以光绪十一年(1885)轮船招商局创办的仁和与济和两家保险公司为最早。1886年两公司合并为仁济和保险公司,成为中国的第一家华商保险企业。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西方帝国主义忙于战争,中国的民族工商业获得一个发展的机会,保险业也得到较快的发展。这时除了专业保险公司以外,还有一些大商业公司兼营保险业。如先施公司在1915和1922年先后在上海设立先施保险置产公司和先施人寿保险公司,并在广州设立分公司;永安公司在1916年设水火保险公司于香港,其后又在上海、汉口、广州扩充。这些公司通过保险业务掌握各地工商业情况,并广泛吸收社会资金。
1926年以后,中国的保险公司主要由银行投资开设。这些公司依靠银行的力量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公司或由银行代理。至1936年,华商保险公司已达40家,虽然发展较快,但在业务经营上摆脱不了洋商的控制与支配,不得不将大量保险业务通过再保险转让给洋商或国外的保险公司。1936年全国保险费的收入中,估计洋商占80%左右。
抗日战争期间以及胜利后,由于当时的恶性通货膨胀,使保险公司得以利用保险基金进行物资囤积以及地产、金银外汇投机,使保险业离开正常轨道。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对保险业进行整顿和改造:除接管官僚资本的保险公司外,私营保险公司在自愿的基础上加以合并,并于1949年10月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外商保险公司则于1952年底全部撤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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