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乐户指的是犯罪的妇女或者是凡人的妻女,最早在《魏书·刑法志》中就有记载,专门从事吹拉d唱、戏曲、舞蹈等表演。隋唐时期,由于帝王对声乐的喜爱,乐户逐渐增多,但是并未脱离贱籍,毫无人身自由,不过他们也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创造者和继承者。
古代的乐户指的是
乐户这个名称,最早起我国北魏时期,在《魏书·刑法志》中记载:;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其不杀人,及赃不满无匹,魁首斩,从者死,妻子亦为乐乎。”也就是说古代的乐户指的是犯罪的妇女或者是犯人的妻女。
最开始的时候,乐户往往为贱籍,专门从事吹拉d唱、戏曲、舞蹈等表演,不管是身份还是地位,在当时都被人看不起,甚至多有鄙夷的,到了隋唐的时候,由于隋炀帝喜好声色,一些供奉隋朝皇室音乐的人基本上都属于贱民,唐代也是如此,他们分布在宫廷和地方,在一些宴席、活动的时候进行演奏或表演。
唐宋时期的乐户,多在;奴婢贱人”之列,没有人生自由,是皇室贵族的私有财产,经常被买卖甚至是特殊礼品赠送给他人,若要脱离乐户的身份,需要经过政府的批准,而辽、金、元受到宋朝的影响,也保留了乐户的制度。
乐户是传统音乐文化的继承人
到了民国时期甚至也有大量的乐户,虽然他们在漫长的时间中被轻视,尝尽人间酸甜苦辣,但是他们也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主要创造者和继承人,为我国保留了大量的古代传统音乐文化,推动音乐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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