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axue
中国新式大学始于1898年创办的京师大学堂。在清朝统治时期,发展极为缓慢,直到1911年,全国只有大学五所,各省办的高等学堂二十四所,专门学堂八十三所,学生两万人左右。(见彩图)
中华民国成立后,大学教育有所发展。1912年10月,教育部公布《大学令》,规定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材、应国家之需要为宗旨。大学分为文、理、法、商、医、农、工七科,各科再分为若干门(相当现在大学中的系)。凡称大学者必须文理两科开设,或文科兼法商两科、理科兼医农工三科之一。专门学校分十种。大学有国立、公立、私立。这一时期的大学教育,虽然还有封建影响,但在教学内容、教育方法上有不少改进,资产阶级教育的形式基本保持下来。
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开展,大学教育的改革也为更多人关心。1917年,民主革命家、教育家蔡元培出任国立北京大学校长,他实行“思想自由、兼容并包”原则,使北大面貌焕然一新,在国内教育界引起很大反响。由于民主革命的影响,大学日渐成为新思潮、新观念的发源地,并由此推向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共领导下的进步学生运动更成为人民革命的一支重要力量。
1922年,壬戌学制实行后,可以设立单科大学,一时专门学校纷纷改称大学,私立大学激增。到1927年,全国共有大学五十二所,加上专门学校,学生有三万五千人左右。
近代外国教会在华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办学校。到20世纪,外国教会办学重点转向高等教育。教会大学中著名的有北京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南京金陵大学,上海圣约翰大学、沪江大学,苏州东吴大学,广州岭南大学等。教会大学有独立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教学系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学校体系。许多教会大学设备较好,教学质量也较高,不少学科闻名国内外。20年代后,随着收回教育权运动的开展,教会大学也开始陆续向中国政府立案。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曾经实行大学区制度。同年10月成立大学院,由蔡元培任院长,将各省分为若干大学区,每个大学区设大学一所,由校长综理区内一切教育行政事项。大学区制先在江苏、浙江、北平试行,但遭到普遍反对。1928年10月恢复教育部,1929年,三处大学区先后停止试行。
国民党名义上以三民主义为教育宗旨,但其实质是为独裁政治服务。大学里加强了党化教育和封建道德的培养。为加强对大学的控制和对学生的思想灌输,大学规定设训育主任和党义课。1929年国民政府公布了大学组织法及规程,大学以研究高深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目标,分国立、省立、市立、私立四种,包括文、理、法、商、农、医、工、教育八个学院,有三个学院以上者始得称大学(其中必须包括理农医工学院之一),否则只能称学院。1931年4月又公布了《学位授予法》,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1935年7月施行。1937年,全国共有大学及学院七十八所,教员六千六百一十五人,大学生及研究生三万七千三百三十人。当时的著名大学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央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
抗日战争爆发后,高等教育事业受到重大损失,校舍、图书毁损甚多。不少高等院校迁往后方。国民政府战时教育方针是维持高校的正常教育活动,因此使后方教育事业继续有所发展。除原有高校外,比较著名的是由北大、清华、南开三校合组的西南联大,由北平大学、北平师大、北洋工学院三校合组的西北联大(1939年7月改名西北大学)。1938年,全国大学开始统一招生。1940年,教育部开始聘任大学教师,至1948年10月,共聘任助教以上教师八千九百六十四人,其中教授两千七百人。抗战胜利后,后方各校陆续复员。1947年是民国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高峰,全国有大学五十五所,学院七十五所,加上专科学校,共二百零七所,教师一万七千人,学生十五万五千余人,研究生四百二十四人。1928~1947年,共毕业大学生十八万五千人,平均每年九千二百七十二人。
民国时期,中国高等教育事业虽有一定发展,但速度缓慢,其原因在于政治腐败,经济落后。这时的大学一般说来代表了中国的文化科学发展水平,成为新思潮的集聚地、进步学生运动的发源地,闻名中外的五四运动就是由北大学生发起的。1946年以后,中共领导的学生运动成为解放战争的第二条战线。许多大学生成长为民主革命的骨干、科学研究的中坚。大学对推动中国人民民主革命运动和经济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 参考书目
- 熊明安:《中国高等教育史》,重庆出版社,1983。
参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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