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z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z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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