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期, 中央权利架构沿用元朝的“一省六部制”,即由中书省统管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中书省设丞相、丞、参政等职务,六部尚书为中书省的曹官。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裁中书省,废丞相、丞、参政等职务,把中书省的权力分归六部,由皇帝直接领导六部。至此,六部制取代了三省六部制。
明朝权利架构
七卿是指六部加上都察院,共七个部门的最高长官。七卿是明朝品级最高、权利最大的官员。虽然后来的内阁凌驾于六部之上,但从官员品级来看,内阁阁员为正五品,明显低于六部尚书的正二品。
原版《明史 七卿年表》
明朝七卿年表是根据《明史 七卿年表》,整理编辑而成。在互联网上看到的电子版《明史》中,《七卿年表》往往被省略掉。而在原版《明史 七卿年表》中,除了是繁体字外,感觉排版也不够直观。本表在尊重原著的同时,引入公元纪年,以便符合当代人的时间观念。
明朝七卿年表
参考文献:《明史 卷一百十一 表第十二 七卿年表一》
《明史 卷一百十二 表第十三 七卿年表二》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