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春是石阡侗族的传统民俗活动。“说春”是石阡侗族人民世代流传下来的一种综合性民俗活动,主要活跃在“立春”时节前后。从“唐朝差我送春人,特来贵府开财门”这么一句春词可见说春之俗始于唐代。
石阡说春主要流传于石阡县花桥镇坡背村,活动范围辐射到全县各地。石阡,位于贵州省东北部,隶属铜仁市,东毗江口、岑巩,南接镇远、施秉,西连凤岗、余庆,北交思南、印江,是一个深处贵州东北部腹地的山区县。石阡境内地形复杂、地貌多样,山地多、平地少,五陵山脉之南支斜贯全境。石阡多地下热泉,素有“热泉之乡”的美誉。
据考证:“春官”是我国二千多年前就有的官名,负责掌管邦国的礼节。据《周礼》记载:“以宗伯为春官,掌邦礼”。唐代也将礼部长官称为“春官”,从此朝中以“春官”为礼部的代称。历唐宋至明清,“司天官”属下有“春官正”“夏官正”等官名,明太祖设春、夏、秋、冬四官,谓之“四辅”。而有关“说春”之俗的文字记载,最早见载于宋朝。
据《石阡府(县)志》载:明、清时代,每岁立春之时,石阡府僚人等要整装集队,扎“芒神、纸牛”,“迎春于东郊”,打马游街,大排宴席,“行鞭春礼”,然后赴城南“劝农厅”,石阡知府要“劝农行耕”,并带头犁田等。民国时期封姓还到省政府办理“执照”,按地域说春。“春官”在规定范围内说春,“立春”气节一过,说到哪寨哪家,就把“春牛”放置在哪家人供奉,第二年又去从哪家人说起。
作为侗族的民族传统,“说春”保存了独特民间音乐艺术、民间说唱艺术的原本文化圈子,既吸收了其他民族的文化成分,又在其他民族中传播,表现出石阡侗族独特的农耕意识。其残留有较多侗语因子,对侗族民族语言及其变衍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同时,“说春”“春词”的演唱采用侗以及土家、苗、仡佬等民族民间曲调来演唱,是研究各民族民间音乐及其交融的主要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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