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产权的车位产权年限为70年,无产权车位的使用年限为20年。有产权的车位可交易产权,确立产权人对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等,无产权的车位只能转让使用权,一般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取得对车位的使用权,在租期届满时使用权也就灭失。
车位的产权办出《房地产权证》后,作为物权拥有是无期限的,但是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的,年限与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样长。因此,应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开发商拿到的土地使用期限。但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所以不需要为车位使用年限的问题担忧。
如果是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实质就是租赁行为。这种买卖合同本质上讲是车位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14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就是消费者租赁车位(库),最长得期限只能是20年,20年之后不受法律保护。业主在签合同的时候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要问清“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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