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消息,据天眼查App显示,王思聪于21年1月11日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约7701万元,涉及案号为(2021)沪74执26号,执行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同时该案件还包含三位被执行人:代琳、刘亮、刘书建。
王思聪前脚刚被强制执行,后脚就出任王健林新设公司董事一职。AI财经社注意到,2021年1月14日,万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及最终受益人为王健林,王思聪为董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财务咨询等。该公司由大连合兴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后者由王健林持股98%,王思聪持股2%。
据悉,王思聪并不是这起强制执行案的主要责任人。相关资料显示,王思聪因替人担保而卷入这起事件并被连带强制执行。此次王思聪成为被执行人并不是王思聪本人投资失败导致被法院强制执行,也不是王思聪个人财务状况出现了问题。
该执行案的依据是北京仲裁委于2020年9月29日的一份裁定。北京仲裁委仲裁文件显示,2016年4月12日,方正证券与刘亮签订股票质押回购协议,刘亮将其持有的1671.79万股某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给方正证券用于融资。随后,方正证券分别与刘书建、代琳、王思聪签订担保协议,以上述三人所质押的相关股票为刘亮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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