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舰艇、空勤人员和从事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还应当无复杂的社会关系。”
因此,对于军嫂是需要经过严格的政审,具体要审些什么呢?除了必要的家庭信息情况,还有一些比较特殊,需要引起注意的项目,这里我单独拎来分析一下。
一、政审需要注意的项目
1.确认民族和国籍
一旦有不同民族通婚的情况出现,一定要争取到少数民族一方家长同意。且,非中国国籍,包括港澳台的同胞,是不能和中国军人结婚的。
2、确认工作性质及家庭社会情况
如果你的工作有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活动的行为,并且自身曾经不遵守法律,或者直系亲属中有“关、管、杀及刑事犯罪分子”, 也是不可以结婚的。
女方是否有婚姻法禁止结婚所列疾病和家庭遗传性精神病史。患有哪些疾病是禁止结婚的呢?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原发性癫痫、软骨发育不良、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视网膜色素变性等。
(2)指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二、军婚政审流程
1、男方写结婚申请,到团政治处领取相关表格.
2、女方在《结婚函调证明》上盖章,以及准备户口本原件、身份z原件及复印件、还有你签字的一些表。
3、由政治处上交到师政治部,师政治部开出男方结婚证明材料。
4、进行婚检领取结婚证。
军婚被誉为最忠贞的爱情,军嫂的付出值得我们去敬佩,新婚祝福送给最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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