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婚彩礼这样的话题一直是人们口中争论不停的话题,大概一涉及到钱财的问题所有的婚姻都将暂时变得现实一点。那么小犀姐就先从法律层面告诉大家结婚彩礼的相关问题。
一、结婚后彩礼归属问题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指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对于彩礼钱而言,根据我国的风俗习惯,彩礼钱的给予既可能发生在夫妻结婚登记前,也可能是发生在结婚登记后,彩礼给付的主体既可能是妻子,也可能是妻子的家人,因此根据不同的情况,彩礼的性质有以下几种:
1、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赠送还是婚后赠送,既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因此,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与夫妻双方均无涉,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2、若在结婚登记前男方给予女方的,这个是没有争议的,因为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要素,不是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因此这次彩礼钱一般被认定为是对女方的赠予,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办理婚姻登记后赠与,则这笔钱实质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支付彩礼时明确表示这笔钱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除外。
二、离婚时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况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综上所述,在办理结婚手续之前,男方向女方支付一笔彩礼是我国传统。对彩礼性质的认定要看其用途,如果是给了女方父母,则应该算女方父母所有。如果彩礼在双方婚后用于家庭生活或者投资的,彩礼是双方共同财产。在特定情况下,即使双方离婚,彩礼也应该返还。
我们看到本身彩礼就是一个有点复杂的问题,所以如果涉及到彩礼的问题,新人应该在婚前尽量商讨好情况和对策才是最主要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