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第一原则

突发公共事件第一原则,第1张

突发公共事件第一原则

迅速性原则。突发公共事件指的是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原则是迅速原则。

突发公共事件第一原则:

突发公共事件具有突如其来的偶发性、意想不到的突变性、琢磨不透的复杂性、不可估量的危害性等。

突发公共事件根据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突发公共事件的构成要素:突然爆发、难以预料、必然原因、严重后果、需紧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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