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海上之盟?

什么是海上之盟?,第1张

什么是海上之盟?

宋朝与新兴的金国订立的共同夹攻辽国的盟约

辽国到天祚帝统治时期已内外交困,陷入严重危机,无力抵抗新起的金国。1115年黄龙府战役之后,辽国开始转入守势。天祚帝东征失败,辽国精锐被消灭殆尽,形势更急转直下。

金兵乘胜连取辽国辽阳、上京临潢府等重镇,进迫辽国统治中心。

辽境之内原来役属的各族包括渤海、汉人等,乘机纷纷起兵反辽。至此,辽国统治已摇摇欲坠,朝不保夕。

宋朝君臣早在注视形势变化,此时也认为辽国灭亡在即,正可乘时收复燕云失地。1120年(宣和二年)派特使赵良嗣由登州泛海抵达金国,会商联兵攻辽。

双方订立盟约,即《海上之盟》,约定:两国同时出兵,夹攻辽国。

长城以北,包括辽中京、西京,由金兵攻取;长城以南,即燕京一带地区,归宋军攻取。事定以后,燕云之地归还宋朝。宋朝则将每年贡辽的岁币,照数送与金国。

条件讲妥,阿骨打“止以事目一纸,付(赵)良嗣回”,也未正式盟誓。阿骨打还附语宋使;若出兵不能如约,“则难依已许之约。”可知这一盟约实不可恃。宋朝不图自强,而是借重金国,要想恢复失地,绝非易事。果然,1122年金兵如约出兵,席卷长城以北。宋军同时出动,进抵燕京,由于军纪不饬,肆行劫掠,竟为少数辽国守军击败。

后续部队闻讯,不战自溃。军资、器械,弃而不顾,王安石变法以来军储丧失殆尽。

阿骨打遂不顾条约所限,急于灭辽,便越过长城,进占燕京。后经反复交涉,阿骨打始允归还,但要宋朝每年加纳100万贯,称“燕京代税钱”。宋朝同意后,金兵退走,同时带走全城金帛、子女、富户、职官,只给宋朝留下一座空城。经过《海上之盟》,宋金多次交往,女真贵族洞知宋国孱弱,遂萌觊觎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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