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总监在公司的名字,无论你是否在职,都需要承担财务总监的责任。
《会计法》明确规定,企业财务负责人在经济和涉税事项上与法定代表人承担同等责任。因为你只是名义上的财务总监,不参与运营,所以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出了问题。即使与实际控制人签订了“不参与公司管理,不承担任何责任,只是挂名”的协议,也只是在双方之间有效,没有对外效力。
如果公司规范运作,风险不会很大。但是一旦公司违规 *** 作,就会出现偷税漏税等等,财务总监的风险就很大。不仅要承担公司的税务风险,还要承担公司高级管理层开具发票不规范导致的发票风险,违反法律合同的风险,以及财务总监对费用发票审核不整洁导致的报销风险。
如果你是继任的财务总监,一定要和前任财务总监做好交接,上任第一时间在税务局变更财务总监信息,明确前任遗留问题的法律影响。
看一个案例:
张五年前在xx教育有限公司工作,现已离职,有离职证明。他当时是会计,没有直接换收税员。实名制登记标志采集后,张某发现自己的名字还挂在之前的公司,之前联系不上相关人员。后来他发现公司倒闭了,无法走正常程序更换税务员。他也咨询过霍尔老师,给出的答案都是无法处理的。
张某办理税务实名制登记,未及时到税务局变更财务负责人信息,导致公司破产,无法走正常流程,现在无法成为新公司的税务人员。
相信每一个抢着解除税务监控的朋友,都有可能发现自己被监控了,咨询,联系公司,找证据,去税务所。这些过程既费钱又费时!
所以一定要及时办理好换税务员的手续,不要让张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
变更和撤销财务总监的流程如下:
应在纳税人财务负责人变更后30日内办理。同时应变更财务或税务负责人的姓名、身份z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购票人。同时修改购票人信息。
纳税人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携带新任财务负责人和新任税务员有效身份z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网上下载税务登记变更表或现场填写,一式两份。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