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一方配偶与另一方配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吗?
重婚是指配偶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同时有两次或两次以上婚姻。
重婚需要两个要件:
①一方或双方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重婚的前提。如果双方没有婚姻关系,是未婚、离异或丧偶,不能构成重婚。
②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的人登记与他人结婚,在法律上属于重婚;第二,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身份与他人同居,实际上属于重婚。
只要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与另一方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
实践中,重婚的情节和危害可分为轻和重。“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重婚不一定构成重婚。
当事人的重婚行为,法院可以直接处理。法律明确规定,重婚属于个人申诉的范围,受害人必须主动向司法机关立案,司法机关才能受理。如果当事人不能主动这样做,司法机关可以根据非诉原则不予受理。具体情况看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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