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岗的临床护士、护校本专业教师和护理管理干部,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z书,可以报考,已改行者不得报考。
2.自考护理本科段只限于相同专业考生,自考护理专科毕业生(一类考生)可直接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生(三类考生)须加考内科护理学。二、资格审核::
1.在审核时自考考生需要带下列证件:
a.浙江自考考试报名审核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b.专科毕业z书、身份z、三类考生须带专科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单位人事部门章),外地考生还应具有暂住证和应聘单位证明。
c.免试外语者须交验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外语专业专科以上毕业z书。
d.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2.资格审核合格者,卫生局医学教育处地发给报名资格审核证。三、浙江自考护理专业学习科目:护理专业可以学到以下专业::
护理心理学、护理学基础、外科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等。解剖,生理,生化等这些基础课程也会学。自考报考条件:
自学ks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ks。自学ks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z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ks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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