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材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西安自考成绩证明办理流程
1.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z至成绩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出具成绩证明一式贰份;
2.如需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加盖公章,需携带上述资料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予以盖章并留存一份;
3.英文成绩单或中英文成绩单由考生自行制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校验一致后予以加盖公章。
注:已领取自学ks课程合格证书的不再出具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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