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不敢离婚

家暴不敢离婚,第1张

老公有家暴不肯离婚怎么办(新婚姻法家暴起诉离婚)

当你在婚姻中遭受家暴时,受害者一定要尽快远离施虐者。再美好的表白和挽留也只是一种手段。家暴只有无数次和零次。家暴的根源是对他人的人身伤害,因为夫妻关系而弱化。如果陌生人实施人身伤害,你是可以追究责任的,不要被一时的温暖所迷惑。毕竟现实生活中家暴致死的还是很少的。今天,边肖为您带来“家暴起诉离婚”的相关内容。那么,男方经常因为家暴起诉离婚怎么办?男方不同意离婚起诉家暴有用吗?家暴证据不足怎么办?我们一起来读吧。

男方经常家暴怎么起诉离婚?

首先,写一份离婚诉状。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和住所;

(2)陈述诉讼请求,一般起诉离婚会涉及以下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与孩子抚养有关的问题,包括谁来抚养孩子,抚养费的多少,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与财产分割有关的请求。

(3)写出事实和理由,总结双方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有孩子,什么原因离婚。

(4)证人的姓名和日期。离婚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如果口头当庭起诉,法院会做笔录,需要公诉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这里所说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的证据,结婚证、身份z、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财产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拿起诉状副本两份,之前准备的证据材料原件两份,复印件两份,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双方住所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法院提起诉讼,在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离婚案件,支付诉讼费用和回家通知书。

第五,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法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证据等材料送达对方。法院安排听证时间,向双方发送传票。

第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以在开庭前组织调解,或者在开庭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

调解成功的,出具民事调解书。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就继续开庭。

第七,双方可以在开庭期间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决定是否准予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作出判决。这时候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或者不离婚。一般第一次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离婚。

男方家暴不同意离婚起诉有用吗?

婚姻法一直强调婚姻自由。我国《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婚姻自由权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框架内行使。

如果男方家暴不同意离婚起诉是有用的。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应当先行调解,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国家基于社会的稳定,尽量劝和不离婚。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案件。也就是说,在离婚诉讼中,调解是前置程序。

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是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是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经多次教育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第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一种情况,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从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可以看出,诉讼离婚的唯一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实破裂。

家暴离婚证据不足怎么办?

在家暴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离婚的条件是检方所说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所以一定要尽力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法院判决不离婚,受害人应尽快搬离住所,远离施暴者,避免再次遭受家暴,保护好自己。现实中很多惨痛的教训都是施暴者暴力杀害了他。

在家庭暴力中,下列证据可以作为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重要证据,可以尽量收集:

1.现场物证:包括但不限于行凶者使用的凶器、撕破的衣服、有血迹的衣服等。;

2.证人证言:主要指了解家暴情况的邻居和目睹家暴发生的人的证人证言;

3.医疗记录或伤情检查记录:包括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病例、医疗费用收据、医院的法医鉴定报告;

4.书证: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组织及一方或双方工作单位出具的家庭暴力投诉及调解事实的相关书面证据;

5.视听资料:能够证明暴力行为及过程的视听资料;

6.报警记录:由警方出具,家庭暴力发生后报警、警方出警等相关记录。;

7.告诫书:公安机关向加害人出具的材料,记载加害人身份信息、家庭暴力事实、不得再次实施家庭暴力的告诫书;

8.悔过书:保证书、悔过书、承诺书等。由肇事者发出。

在家暴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收集其他“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的案例证据来证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坚持离婚,调解无效的,可以依法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等原因使其不能发生性关系,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不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没有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困难。

3.婚前隐瞒患有精神病,婚后无法治愈,或婚前明知自己患有精神病而与之结婚,或夫妻生活期间一方患有精神病,长期无法治愈。

4.一方欺骗另一方,或者在结婚登记上弄虚作假取得结婚证。

5.结婚登记后,双方一直没有共同生活,没有和好的可能。

6.包办或者买卖婚姻,之后一方立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不确立夫妻关系。

7.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不悔改的。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但对方不同意离婚。经过批评教育和处分,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起诉要求离婚的。真的没有和解的可能。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两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公告后再无下落。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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