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取消高等教育自学ks本科跨专业加考课程及部分课程调整的通知》(皖招考〔2014〕10号)文件规定,凡是涉及文件所述的英语类和高数类课程(具体见文件),考生可作为选修课程。安徽自考必修和选修课符合免考政策的还可以免考。
考生请注意选修课三个关键词:“同层次”、“现行课程”、“学分”。“同层次”,即要求选考的课程不低于被替换课程的学历层次(即专科对专科及以上,本科对本科);“现行课程”,即选考的课程必须是在我省目前开考计划内课程(不含转入、免考、实践、论文),既可以是本专业计划内的选修课程,也可以是其他同层次专业的课程,但不得与本专业必考课程相同;“学分”,即选考课程的累计学分不低于被替换课程的学分,且同一课程学分只计算一次。安徽省自考免考申请办理的步骤
一、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z、毕业z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三、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四、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五、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安徽省自考免考审核批准
1.初审
① 审核申请免考学生的毕业z书原件、等级证书原件、准考证及身份z原件。
② 审核申请免考的课程是否符合免考文件要求:
A.原毕业学校是否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
B.自学ks专业开考计划中是否含有所申请免考的课程;
C.免考课程名称是否与自学ks专业开考计划中的课程名称相同;
D.是否属于跨专业加考课程;
E.免考课程是否有学时或学分证明。或持有符合免考条件的等级证书。
经办人在符合要求的《免考申请表》上签名,市自考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2.组档
① 通过初审的免考材料应包括:
A.毕业z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B.经办人签名、市自考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市自考办公章的《免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C.加盖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或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②对通过初审的免考材料,按准考证号顺序进行整理排放,每30人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填写《安徽省高教育自学ks申请免考考生名册》贴在档案袋正面。
3.审批
省自考办每年两次在毕业审档时会同各市自考办及主考院校,对上报的课程免考材料集中进行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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