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毕业申请一年有两次机会,分别是上半年的6月份和下半年的12月份,上半年申办毕业的一般在10月份领取毕业z书,下半年申办毕业的则是4月份。就是说如果考生是在6月申请的毕业,那么,就要等到10月份才发放毕业z书;如果考生是12月申请的毕业,那么就要等到明年的4月份才能领到自考毕业z书。考生需上交的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需要完成个人鉴定和单位鉴定,并在正面右下角签字确认。
2、毕业成绩中所有非系统自动调入,而由人工手工添加的成绩,都需要提供相关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材料。
3、教育实习鉴定表:省第二师范学院主考的教师类各专业,南师大主考的“小学教育”“学前教育”,需提供统一格式的、不少于6周的实习鉴定表,实习鉴定表表样可向当地自考办索取。
4、在报名参加自考的考试期间,考生姓名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具有现用名和曾用名的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5、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身份z号,需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原件。15位身份z号正常升为18位的不需要证明。
6、前学历的姓名或身份z号与现有姓名或身份z号不同的本科考生,除提供5或6条所列的证明外,还需要提供身份z复印件、原毕业z书复印件一份。
7、凡前学历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的毕业生,需要抓紧办理前学历的“学历认证”,否则本次将无法办理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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