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自考毕业审核受理时间: 5月底、11月底。受理地点:考生所在地的县区自考办。毕业审核项目及要求
1.审查考生考籍库内基本信息是否与上传材料内信息一致,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z号码(身份z号码15位者不予办理毕业)、民族等。
(1)如出现基本信息有误的,应驳回,本次不再受理毕业。考生更正在籍基本信息后,下一次重新申请毕业。
(2)因个人违法行为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如非法取得多个户口被公安部门注销的),不予受理毕业申请,个人承担后果。
2.审查考生课程成绩、学分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3.审查上传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图片是否清晰,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对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应驳回,并取消其毕业资格。
4.出现驳回情况,应写清楚驳回原因,并及时逐一告知考生。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审核单位要做到考生当天提交的申请,当天审核完毕。
5.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前置学历考生申请材料上报省招办审核,前置学历考生因需教育部相关部门进一步人工复核通过后才予以毕业生电子注册,所以网上注册时间、办证时间相对滞后,应向考生提前说明。主考院校审核
主考院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本次毕业生数据库,逐一审核该次申请毕业考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是否达到本院校毕业要求,并于6月10日前反馈审核表(可以邮寄,邮寄时注明省招办信息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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