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考防疫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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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考防疫事项有哪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我们就一定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如今在疫情的影响下各种考试都有相关的防疫通知,自考考试也不例外。在疫情的影响下自考考生们也是随时在紧张地备考着,那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河北省自考考试需要注意的一些相关防疫事项吧!河北省自考考试有关防疫事项:

1.所有考生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从10月2日开始连续“打卡”14天。

2.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时,均须进行体温检测,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考点;须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并提交打印并经本人签字的14天连续“打卡”记录。

体温超过37.3℃的考生须接受体温复检,仍超过37.3℃的,遵照当地防疫要求按程序处理。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等逐一评估,综合研判其是否能够参加考试。

4.已治愈未超过14天和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考生,须经当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其是否能够参加考试。

5.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6.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7.考生要做好赴考期间及考试过程中的个人卫生防护,提倡乘坐私家车、骑行或步行赴考,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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