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自考办地址:抚琴东南路6号:
联系电话:028-87763675:金牛自考毕业申请条件
(一)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属同一准考证号,合格课程的专业编码、拟报的专业编码与申请毕业专业编码一致,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方可提出毕业申请。
(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实的专业(及以上)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认证报告》)。凡提供假证或虚假相关认证材料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
(三)凡考籍基本信息不全、错误及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者,本次毕业申请将不予受理。考生需在更改考籍工作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期间再次提出毕业申请。
(四)办理毕业申请期间,省教育考试院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更改考籍、修改专业编码及课程专业编码的申请。
(五)考生须确认申办毕业z书的相关信息(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z号等)准确无误。毕业z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z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
(六)未在毕业生预提名册之内,属于停考专业指定参加课程考试的考生,须首先确认所有课程的合格成绩符合拟申请毕业的专业条件,再提出毕业申请。
(七)凡使用同一准考证号申请办理第二专业毕业z书的考生,须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ks同一准考证号办理第二个专业毕业z书申请表。
(八)毕业生申请办理毕业z书遗失证明时,请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ks毕业z书遗失证明申请表》的要求填写,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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