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一般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ks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
自学ks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ks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ks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ks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ks毕业z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
1、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
2、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简章的规定,报名参加自学ks。
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ks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申请毕业时必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z书原件,否则不予受理。特点:
1、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ks制度是国家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2、开放性。参加自学ks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除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
3、灵活性。自学ks采取单科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度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及课程的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4、业余性。自学ks的重要特点就是以业余自学为主,工学矛盾小。
5、效益性。对个人讲,参加自学ks相比进入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投入的资金要少,是一条投入少、效益高、接受高等教育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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