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学位的条件
自学ks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符合条件者,在毕业后的一年内申请参加学位主干课程考试,不可提前,也不可推迟,学位主干课程考试通过后方可授予学士学位,每位考生参加每一门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的次数最多为两次。】
1.自学ks本科毕业并获取证书者。
2.①.护理学专业和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本科段除《英语》之外,其他各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在70分及以上者。
②其他专业毕业生:本科段必考课程《英语》除外,各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在70分及以上者。
3.通过本专业的外语课程《英语》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
4.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者。
5.参加广东省学位办组织并在中山大学考场举行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
二、申请学位的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每年举行两次学位主干课程考试。上半年的1—2月份、下半年的7—8月份由个人向中山大学高等教育自学ks办公室提交参加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的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报考专业、毕业时间、毕业z书号、课程平均分、专业外语《英语》课程考试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学位外语成绩及考试通过时间;并写清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申请人可以将申请书邮寄或面交到学校自学ks办公室。
注意:学位不申请不受理,过期后果自负!
2、提交申请资料
我办大约在上半年的2月份、下半年的8—9月份在网上发出报考通知,并将报考通知书邮寄给申请人。申请人须填写“中山大学高等教育自学ks学士学位申请表”并由所在单位盖章,提交身份z、本科毕业z书、学位外语成绩单和本科毕业生登记表正反两面等资料的复印件、本科段免试科目需交广东省自考办审批的“申请免试课程登记表”复印件或出示有效成绩单的原件并交复印件。
3、参加考试
申请者参加每年上半年、下半年的10—11月份期间在中山大学进行的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
4、授予学位及领取学位证书
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通过者,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后,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考生接到学校通知后,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学校自学ks办公室领取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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