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由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凭考证明,真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由转入市自考办安排,按新生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准考证号。当次考试结束后,市自考办外省转入考生的准考证号及基本信息报送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依据外省转入的考生档案将考生的外省合格成绩归入我省在籍成绩库,并将外省合格成绩下发给转入市自考办。
一、转入要求
1.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自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省自考办有关规定执行。
3.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4.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z及我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自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自考办出具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ks转考登记表》上签字。
5.市自考办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考籍档案。
二、转入流程。
1.省自考办从江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数。
2.省自考办转入数据导入省考籍管理系统。
3.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现场确认。
4.省自考办审核转入接收数据结果,并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同时给转出省发送回执
5.省自考办将转入接收结果数据与省考籍管理系统进行同步 *** 作处理。
三、转入时间
上半年:3月—4月
下半年:9月—10月
各省转入时间不一样,具体时间还要以自考办公布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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