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违法。
业主不交维修基金会最多就是不给你维修。公共维修基金一般业主都会缴纳,业主所享受的一些基础设施:电梯,公共位置的电灯的一些公共设施的日常的维护,以及损坏后的维修基金,这些都是必要交的,而且都是给房管局收的,物业只是代收而已。
拆迁房屋需缴纳公费维修费。公共房屋维修基金是指住宅建筑公共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本金由出卖单位和买受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付款人所有。利息用于已售住宅楼公用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利息不足的,由业主分担。
维修基金的设立,是提高房屋公用部分维修保养的保障机制。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以及与单体住宅结构连接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基金专门用于质保期满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件、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由开发商征收,由房管部门监管。所有权属于买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回迁房不能直接更名,因为它是属于安置房大产权,通过拆迁补偿的方式获得的,如果要更名需要房本下来才能过户更名。另外,还需要看房主是否有回迁协议,如果有那就不用满5年后才能办理过户更名,但所需要缴纳的税费要比商品房多出3%,若是没有回迁协议,则需在房本下来满5年才后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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