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中国画一拟录取分70.9814
中国画二拟录取分73.0154
书法与篆刻拟录取分73.2656
书法学与教育拟录取分73.9821
艺术理论类拟录取分554
造型艺术类拟录取分70.6195
设计艺术类拟录取分70.6687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拟录取分71.0328
建筑学拟录取分543
环境艺术拟录取分70.9395
艺术与科技拟录取分70.0431
录音艺术拟录取分66.8021
中国美院2019年录取规则:
(一)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省统考合格后,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成绩才有效。请考生咨询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的统考合格要求,我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统考专业合格要求执行。
(二)报考我校的全国考生均按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75%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按此录取仍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调剂录取。
(三)学校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学校对福建省、广东省等省份,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按相同专业的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浙江省生源中择优录取。
(四)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五)我校所有专业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对于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所有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均不限。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分数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省份,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达到最低分数线后,按以下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1)建筑学专业、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2)其他专业(类):以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 = 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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