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傲慢让别人无法来爱我,偏见让我无法去爱别人。我总是记得这一句话,质朴,充满真相,漫溢悲伤的一句话。如同伊丽莎白,达西,简和宾利……班纳特家族的五枚千金软玉。家族与家族,爱情与自我,痛苦和欢愉,一个人自始至终究竟该如何面对自己上一秒的想法和誓言呢?
人总是向往爱情,那是一种远离现实,充满海誓山盟的那种境地。人首先会找办法填饱自己的肚子,然后再想办法去穿上抗冻的衣服,再然后就是去寻找一个刻骨铭心的爱人。但是倒过来,人总是会为了自己爱的人放弃吃穿,忍饥挨冻。那么这些事物之间的关联顺序到底如何?伊丽莎白爱达西,但她为什么会移情别恋,为什么会听取别人的谎话和挑拨……是一个人如此,还是所有人如此。人的情绪中会有悔恨,遗憾,但犯错得时候却不愿思考,连智慧放佛也消失了。班纳特先生年轻时候娶了容貌绰约的太太,但却忽视了她骨子里的愚蠢不堪和下贱。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傲慢和偏见是缺陷吗?
傲慢与偏见当然不是什么特别坏的东西,至少于我来说并不是。它们当然有不好的影响,地域黑,种族黑,还有鄙视链,拿读书人来说,读武侠的看不起读言情的,读青春文学的看不起读武侠的,读村上春树的看不起读青春文学的......但我依旧觉得它们的存在很有必要,以前总有人说我太过自以为是,那大概是我初二到高一的时期,那时候我特别喜欢炫耀卖弄学识,对历史想法在那个年纪的人群和老师的严重也显得很偏激。但我还是感激自己能在那个阶段受到别人的启发,爱上文学和历史。这让我成为了唯一的那个人,我有独立的思想。人一旦拥有一些东西,就会上瘾,傲慢和偏见也会上瘾的,像是鸦片,有时候并不是幻觉,我们能察觉清楚察觉到别人的愚蠢和无知。如果下了正确的判断,那就应该换个说法,那是明智,证明自己是个睿智的人。如此可见,这的确是种难以明状的感觉。
会不会是爱情,人的感情本身出了什么问题呢……像是亲情,要是家庭幸福也就罢了,像是班纳特家族那样的环境中,生而为一家人是不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呢?也许不是吧,也许人的亲情和爱情本身就有着至高无上,不容辩驳的地位。人也许是为了追逐爱情和亲情而生的吧,要是亲情我大概也就可以理解,虚心地接受。但是爱情呢?最后的结局当然是简和宾利,伊丽莎白和达西,主角们过上了幸福日子。但仅仅因为荷尔蒙的微颤,一番聊天,一次拥吻,上过一次床。然后就开始粉饰爱情,通过爱情本无逻辑的中心思想,为了爱情出卖朋友,茶饭不思,赴汤蹈火(甚至不顾家人的担心和乞求)倘若到了这一境地,是不是又侧面体现了大多数人的理性不值一提。然而后面又可以因为别人几句话而背叛。那人本身的卑劣和荒唐岂不是暴露无遗……因为我们活着,得明白,生活是要大于爱情的,历史上的很多人不明白这一点,他们死的死,化蝶的化蝶,几乎没什么好下场。世界各地名胜那么多,美食永远吃不完,精彩的书也是时时刻刻都在出版。为什么想不开去谈恋爱?幸福到最后的当然有。但是毕竟,一将功成万古枯嘛……
虽然我上面的话过于偏激,但这恰恰证明我就是一个充满傲慢与偏见的,六根斑驳的俗人。虽然我也很可能那么做,但我就是看不惯一群脑残为了谈恋爱几年下来不得安宁的故事。
接下来轮到我的感性发言,我当然是一个充满感性的,中二的年轻人。要是问我对爱情的看法,我当然会给出很中二的回答,比如我认为只有两个善良并且智慧的人在一起,才能有几率收获幸福。但现实很残酷,大多数情况下,一对情侣,至少有一个脑残,书里的人像达西,简伊丽莎白那种的当然是,明明当面几句能说清的话非要拖那么久,搞得天下不太平。当然这是小说,小说历的家庭和社会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机缘巧合触发剧情。在现实中我当然也是这种人,就像我一看见长泽雅美那张脸,别说她是神经病了,就算我每晚有生命危险我都愿意和她结婚。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遭到拒绝,老实说这很难想象,因为班纳特太太一心想把她们嫁出去,更别说达西是富豪公子,虽然有误会的成分,但伊丽莎白主要是觉得达西太傲慢,太装,身上的阶级性太重。拒绝他两次,直到达西谦逊得多了以后两人才结婚。这其实对于一部爱情小说来讲相当难以令我理解。倘若伊丽莎白因为达西的傲慢而存有顾虑和厌恶不愿结婚,后来又结婚了。从这些情节看起来,爱情的成分好像不是特别重要,伊丽莎白对婚姻的稳定性的要求高于对某人的好感,简和宾利也是,都在追求一种相敬如宾的状态。
我试图用文字解释爱情的荒唐。其实也不用我解释,爱情本就是荒唐的,人人都知道,就像我爱长泽雅美,但是十年后她年老色衰后我就不会那么喜欢她了……我不认识她啊,我们没有共同的记忆,没有一起游过西湖,登过雪山,没有一起从街头走到街尾,更没和她牵过手,睡过觉,生过孩子。我当然没有机会那么做。这也是爱情的可贵处,爱情本身是记忆的表现,因为有了时间和记忆,两个人之间羁绊越来越深重。可能回有孩子,可能没有,可能彼此误会了很多年后重逢也就解释清楚凑合过。这都是爱情的意义,时间的意义,爱情本身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时间能赋予它意义。文字本身就只是一个个没有意义的符号,但当曹植喝醉了酒哭着写下洛神赋的时候,文字就意义非凡了。
傲慢与偏见当然是一本好书,几乎文青都会去看,极富盛名。通过日常生活描绘出作者对柏拉图式爱情的追求。这本书原名叫最初的印象。我比较喜欢这个名字,最初,人只有记得最初才更能明白事物的来之不易,时间易逝又可贵。爱情的本质就是不过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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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描写了小乡绅班纳特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主角是二女儿伊丽莎白。她在舞会上认识了达西,但是耳闻他为人傲慢,一直对他心生排斥,经历一番周折,伊丽莎白解除了对达西的偏见,达西也放下傲慢,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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