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结婚前由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则为一方个人财产;结婚前由双方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且能证明是由双方出资购买的,则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果婚前由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可以协议处理,如果未达成协议则归产权登记一方,另一方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
1、婚前一方出资购买
如果房子由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全款购买,或者由一方父母在结婚前出资购买,则房子归购买方一人的个人财产,归购买方所有。
2、双方出资购买
如果这个房子由双方或双方父母合资购买,并且在房产证上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房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由双方或双方父母购买,但是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如果能够有证据证明,房子由双方出资购买,则也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3、一方支付首付,双方共同还贷
如果房子由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夫妻双方可以私下协议处理房产的归属问题。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则房产归产权登记姓名的一方,另一方,可以根据实际的付款情况,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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