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婚姻的内地居民应携带本人身份z和户口本,外国人应携带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本人无配偶证明,前往内地居民户口所在辖区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前述证件和材料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当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签名按指纹,就可以取得结婚证。
1、跨国婚姻需要准备的证件:
内地居民出具本人户口簿和身份z;外国人出具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2、跨国婚姻去哪里办理:
涉外婚姻登记机构是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辖区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
3、结婚登记流程:
结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2、查验相应证件和材料;
3、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其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4、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6、在“照片”栏粘贴当事人双方合影照片。
7、在照片与结婚证骑缝处加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钢印。
8、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9、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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