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登记,且办理结婚证需要带双方的身份z、户口簿、3张两寸近期免冠合照,再婚者还需要携带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此结婚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因此结婚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也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举例说明:
A是上海户口,B是北京户口,两人都在杭州工作,那么只能是在上海和北京两个地方办理结婚证,而不能在杭州。
办理结婚证所需要携带的材料:
1、双方当事人本人的常住户口本、身份z原件。
2、双方当事人与对方的无血亲关系证明,并且无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证明,需有双方当事人签字(民政局现场签)。
3、事先准备三张二寸的免冠彩色合影,一般选择红色背景底。
4、再婚者需要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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