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婚姻法异地领结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也就是说领结婚证一定要去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领证。例如:男方户籍在湖北,女方户籍在上海,两人共同在北京工作,那么男女不能在北京领证,只能去湖北或者上海其中一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最新异地结婚证怎么领:
1、对于异地结婚证的办理方法还是延续以前的方式方法,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一样的结婚登记只能在新人两个人其中一人的户口所在地才能够领证成功。
2、比如说,两个人都在成都工作,但是两人都没有成都的户口,那么结婚领证想要在成都领证这种是肯定不可以的,这种异地领证目前国家还没有开放。
3、我们常常说到的异地其实针对的只是领证当事人其中一方是属于异地的情况可以领证,比如说男方是当地的,但是女方是其他地方的,这时候在男方领证,那么女方就是属于异地领证,这种是可以领证的。
4、而结婚登记的两个人可以随意的选择是在女方户口地领证结婚还是在男方户口地领证结婚,这个不是个人选择的自由,也是被允许的。
三、异地如何办理结婚证:
关于在异地如何办理结婚证问题,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z;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异地办理结婚证的程序的规定
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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