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职责:
1、办理婚姻登记;
2、补发婚姻登记证;
3、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4、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
5、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40号永业商务楼3层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四、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上午9:00-11:30。
联系电话:
021-58828056
附近公交:
浦东南路龙阳路-公交站141米途经公交车:82路787路1011路
浦东南路浦澳路-公交站152米途经公交车:82路787路
龙阳路世博大道-公交站386米途经公交车:640路988路浦东滨江3路浦东滨江4路
婚姻登记必要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双方身份z,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原件1份。
常见问题:
1、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①双方均无配偶
②双方自愿结婚
③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④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⑤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本和有效的身份z件。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件。
3、办理婚姻登记可以选择在哪里办理吗?
办理婚姻登记可以选择在双方户籍地的任何一方办理。
4、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应负怎样的审查义务?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是形式审查,而不是真实性审查。
5、婚姻登记机关能为自愿离婚但未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吗?
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自愿离婚但未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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