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婚证明
未婚证明又叫做"单身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9月 15日,民政部下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截至2015年10月29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停开"单身证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
二、领结婚证不用开未婚证明
取结婚证的男女双方不必提供未婚证明,但要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男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可领取结婚证。
三、法定结婚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 或者丧偶、离婚者。
4、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5、双方均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四、婚姻登记所需证件
1、双方的身份z原件。
2、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
3、三张大二寸结婚双方合影证件照。
领证结婚是件幸福的事儿,新人需要找个有意义的好日子再去领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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