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基本原则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是邓小平在1979年提出的,而随着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其现已成为立国之本,是党和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在党的十二大上,邓小平明确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党的基本路线的一个重要原则。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与稳定。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邓小平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能否成功,关键取决于党的领导;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中华民族近代以来180多年的历史、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100年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70多年的历史都充分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实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石。邓小平认为毛泽东思想过去是中国革命的旗帜,今后也将永远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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