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自考毕业办理步骤如下:
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的有关手续,逾期者,不能参加本批次毕业手续的办理。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须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z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考生登录系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ks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公章。
注意: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或以上)A4复印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不得对该表的格式及内容作任何更改。自考免考政策
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ks第二专业考试,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学校毕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均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高等教育自学ks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但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ks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ks本科专业,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ks本科或专科专业,可免考本、专科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或《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或《高等数学》或《高等数学》;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或《英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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