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内容如下:
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报表重要项目及事项说明。
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基本要求
附注披露的信息应是定量.定性信息的结合,从而能从量和质两个角度对企业经济事项完整的进行反映,也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求;附注应当按照一定的结构进行系统合理的排列和分类,有顺序地披露信息;附注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以有助于使用者联系相关联的信息,并由此从整体上更好地理解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附注的形式
在会计实务中,财务报表附注可采用旁注.附表和底注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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