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确地理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的内容,可以将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事项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发生的、不足以影响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出正确估价和决策的、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日常业务,如购买材料、发放工资、计提折旧、支付费用等等。
第二,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情况提供进一步证据,据此可确定资产负债表日提供的财务信息是否与事实相符的事项,如已确定获得或支付的赔偿等等。
第三,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发生的、将影响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出正确估价和决策的事项,如发行股票和债券、举借巨额债务等等。
以上三类事项是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发生的所有事项。其中,第一类与第二类的共同点是,二者均是资产负债表日后新发生的事项,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状况无关,因此在会计的账务处理上对两者的处理原则是相同的,即该如何确认、计量就如何确认、计量;两者的区别在于,后者的重要程度和对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影响大于前者,因此在会计披露上对两者的处理原则是不同的,应对第二类事项在报告年度的财务报告中予以附注说明。
以上三类事项中的第二类与第三类,分别定义为“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统称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但因前者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状况有关,后者属于新发生的事项,则两者的会计处理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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