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试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相应科目:
1.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2.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二)免试申请:
免试申请:
(1)首次申请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入“免试申请”页面,逐项填写个人信息。申请免试须上传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电子图片,请提前准备清晰可辩的正面、反面照片。
(2)已申请人员。因年限未满而审核未通过的,须重新申请;其他原因未通过的,无须再申请;审核通过的,无须再申请。
(三)免试资格审核: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与评价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时间约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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