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简称OCI)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企业在计算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时,应当扣除所得税影响;在计算合并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时,除了扣除所得税影响以外,还需要分别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这是一个由新会计准则中新设定的科目,替代以前“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部分用途。
企业在编制利润表时,应当在利润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增列“每股收益”项目。企业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除应当按照上述做法进行调整以外,还应当在“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
除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的列报需要做上述调整以外,企业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金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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