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警的驻警通常而言并不是正式编制,一般是没有编制,属于合同制的临时聘用人员。所谓“一村一警”,就是从市县级治安、刑侦、交警等部门挑选适合和熟悉当地情况的民警进驻每一个行政村,实现“村村有警、月月见警”,把警力下沉到基层一线。
工作职责:
一村一警的驻村民警有四大工作职责:
1、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了解群众的呼声;
2、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3、全面彻底摸排调查,及时掌握维稳信息;
4、广泛延伸警务触角,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包村联系制度:
“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其目的是破解农村面积大、农业人口多,农村治安复杂、防范薄弱以及警力不足等造成的农村治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把部分机关民警投放到农村,提高农村地区的见警率和管事率,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在重点村建立警务室,由驻村民警入驻,辐射周边村;在普通行政村设立警务联系点,从机关和派出所抽调民警包村联系;驻村和包村民警分别在自然村建立治安中心户、在农户中建高顿息员,形成以驻村民警为中心,包村民警为补充,村组干部为纽带,农村群众为基本防控单元的点线面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实现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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