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取分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是由于各个用人单位情况不同,公务员考试在公布体检合格名单、录用前公示、公布录用名单,都是分批进行。第一批录取和第二批录取,在待遇和所有方面都没有任何区别和影响,属于录用的正常程序,只是批次不同而已。
录取阶段主要有以下五项工作:
(1)确定推荐比例。在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根据各部门的录用计划,确定各部门、各单位的推荐比例,推荐比例大小根据合格者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之间的差额确定。一般来讲,当合格者人数多于计划录用人数时,以综合成绩高低为序,实行差额推荐。对于合格者等于或小于计划录用人数的专业,实行等额或缺额推荐。
(2)公布录用候选人名单。
(3)编制和管理录用候选人名册。凡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编入录用候选人名册。名册中人员都具有被推荐资格。录用候选人名册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推荐情况等三方面内容。录用候选人的管理工作包括除名、恢复、查阅等。录用候选人名册的有效期为1年,在有效期内,名册中人员保留被推荐资格。
(4)推荐。主考机关编制推荐录用表,将每一个录用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填入表中,按确定的推荐比例、报考志愿和成绩高低分别向用人部门推荐。推荐的一般程序如下:
①主考机关将录用候选人的推荐录用表推荐到其所报部门。
②用人部门按其志愿、成绩向本部门有关司、处、科推荐。
③在推荐的录用候选人数量不能满足各用人单位需要时,主考机关从名册中调整推荐。
④对少数民族录用候选人,在成绩与其他录用候选人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推荐。
(5)办理录用手续。用人部门根据拟录取职位的要求,综合评定报考者的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政府人事部门根据用人部门报来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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