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南京条约》。《南京条约》又叫做《江宁条约》,签订于1842年8月29日,是由清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和英国代表璞鼎查签订的。南京条约是中国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的产物,它的签订也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向英军求和:
道光二十二年六月,鸦片战争已经进行了将近两年。英国远征军在六月十四日进攻镇江。在经历了血腥厮杀之后,英军占领了镇江,稍俟休整,继续溯江而上,直指南京。此时两江总督牛鉴已经丧失了抵抗信念,将战略重点从部署防守转到向英军求和。
谈判:
伊里布的家仆张喜充当了重要的角色,他首先代表伊里布与璞鼎查的代表马儒汉在南京城外下关的静海寺就英方的开价进行了初步的商讨。不久,原吉林副都统、四等侍卫咸龄,署江宁布政使、江苏巡按黄恩彤参与进来,与马儒汉重开谈判。
签订《南京条约》:
七月十五日,耆英、伊里布登上英舰拜访璞鼎查。二十一日璞鼎查率人进入南京城,正式交付签约文本。本来耆英提议立即签字,以便使英军尽快离开南京,但璞鼎查还需要一个隆重的签约仪式,炫耀武力。七月二十四日在南京江面的英国军舰上,耆英、伊里布在条约文本上盖用关防并亲笔画押。9天后,道光帝愤懑之中夹带着无奈的授权谕旨才到达南京,然而他的臣子早已代他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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